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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1

    2012年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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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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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工委发文授予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中共湖南省教育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湘教工委通〔2012〕5号),授予我院2010-201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王丽平老师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多年来,我院不断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方式,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呵护每一位学生的心灵,促进了大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与校园的和谐稳定。本次获得的荣誉是省教育工委对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的充分肯定。

    特约通讯员:谢梦珊 报道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