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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03

    2021年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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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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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导员公告

    为适应我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导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21年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导员7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 中国共产党党员;
    7.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9.男性要求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要求净身高160cm及以上;
    10. 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1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1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13.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报考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czzy-edu.com,下同)及微信公众号“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7月3日到2021年7月1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郴州大道909号)办公楼3楼组织人事处。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6)所在党支部提供的党员证明。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供应聘人员亲笔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成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截止后,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含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其中,心理测试不占分,测试结果不适宜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按照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及参加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综合文字能力和岗位素养。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40%,笔试占60%)在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21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签署劳动合同并按时报到。逾期未能签署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一)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带班津贴、年度考核奖金、课时津贴等。
    1.基本工资:2800元/月;
    2.带班津贴:根据所带班级在校学生人数和考核结果计算(例:以所带班级在校学生100人计,带班津贴一般不低于1800元/月)。
    3.年度考核奖金:按学校《聘用制专职辅导员考核方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从下一年起,每月计发奖金200元(合计2400元/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每月计发奖金100元(合计1200元/年);
    4.课时津贴:符合教学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可承担不高于4节/周的学生思想政治类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或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等)的教学工作,按学校和二级学院规定发放课时津贴。
    (二)按照政策有关标准缴纳“四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导员工作在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导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面试、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笔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有关我校本次编外合同制辅导员招聘的各种复习资料或辅导等信息,均与我校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规定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应聘者及考务人员身体健康,请严格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者务必主动申领“湖南健康码”(微信扫一扫),中高风险地区返郴应聘者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报告,并与上次核酸检测间隔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请应聘者提前确认面试点位置,为防止人员聚集,请注意现场提示。应聘者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到达面试点,距开考时间30分钟前开始验证入场候考。到达考点后,听从考务人员安排,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并向查验人员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湖南健康码”(绿码),经查验合格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面试点;
    3.应聘者在面试点候考时请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4.面试结束后,应聘者不得在考场滞留;
    5.陪同人员不可进入面试点区域。
    (五)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政策咨询
    组织人事处:0735-2322626、235327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时老师:18670275333
    李老师:18007350032
    (七)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室:0735-2353313
    七、其他
    (一)未定事宜,由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确定。
    (二)本方案由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3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