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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07

    2010年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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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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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交有关证书资料的通知

     

    各系部(部门):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的需要,组织人事处将对校内专、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资料、信息进行完善和充实。请各系部(部门)按照2009年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数据平台中上报的教师名册,提交以下材料(2010年新增加的教师情况也需一并提交)。
        一、校内专职、兼职教师资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需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评员证等其他双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服务社会的相关材料和证书:
       (1)行业、企业一线挂职锻炼的证明材料;
       (2)受聘于行业企业任职的聘书;
       (3)参与行业企业合作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4)承担行业企业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
        5、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的资料和证书复印件。
        二、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资料:
        1、根据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数据平台中“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的名单逐一填写《信息采集表》(2010年新增的也需填写);
        2、上交以上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兼职和兼课教师信息目前只有工业自动化系和基础课部交来了,请其他系部抓紧时间收集上交。
       请各系(部)部门收集上述材料,于2010年5月20日前交组织人事处。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