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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党员公开承诺书――李姗

发布时间:2011-09-16 来源:组织人事处

李姗

出生年月

1983.10.25

职务或职业

教师   

组织人事处组织科科长

入党时间

200412

所在党支部

行政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作为一名教师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我郑重承诺:

1、为人师表�p爱岗敬业。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在工作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勤于学习,肯于钻研,用先进的理念充实自己,做思想的先锋。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坚定信念,敬业奉献。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联系群众、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主动沟通思想,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共创文明校风。

4、廉洁从教,自醒自律。坚守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坚持正面教育,杜绝一切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方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每个学生全面、主动、健康的发展。

(盖章)

2011年 9 16

党支部

审定意见

(盖章)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