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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党员公开承诺书――谭玛丽

发布时间:2011-09-16 来源:组织人事处
 

 

谭玛丽

出生年月

1969.08

职务或职业

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入党时间

1996.06

所在党支部

行政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为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党员义务,积极响应“创先争优”活动,按本支部的要求特承诺如下: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以严谨的、科学的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参加学校党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把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4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要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5、努力做好“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抬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盖章)

2011 9 16

党支部

审定意见

(盖章)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