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能机构 > 党政管理机构 > 学生工作处 > 部门概况 > 规章制度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2021)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学生处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  学生入住退宿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入  住

一、学生入住需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入住程序如下:

1、凭报到卡(经招生办审核及财务室审核签字后)身份证先到辅导员处签字并填写入住资料,然后签取宿舍钥匙到指定房间和床位入住。

2、学生的贵重物品(电脑等)进入宿舍前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无登记的贵重物品(电脑等)带出宿舍不给予放行。

3、由宿舍管理员陪同学生到入住的宿舍验收家具等公物,记录水、电表原始数据,并由入住人签名确认。

4、非教学时段(寒暑假)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学生,由申报部门根据申报事由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附管理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备案,再经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住,入住学生的管理、安全由申报部门负责。

二、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如确有困难需调换房间和床位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同意,经学生教育管理科批准后方可调换。

 

第二节  退宿

一、学生毕业(或实习)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否则不签发离校通知单。退宿程序如下:

1、退宿前到水电收费处交纳本宿舍使用的超标水电费用。

2、交回房间钥匙(如有遗失则照价赔偿)。

3、由管理员检查家具使用无损以及交清应交费用(水电费、热水费、直饮水费)后,对损坏家具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学生,按总务处核价予以赔偿,对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予以处分。

4、退宿前学生必须到学生教育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水电费到总务处缴交,公物维修费交到计财处。

5、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所在宿舍的物品必须带走,否则,1天后由宿管员进行处理。

二、以学年为单位缴纳住宿费,走读须经学校批准,在校期间中途退宿者,其住宿费不退。

三、学生因各种原因中途入住时,其计费标准是按月进行收取一切费用。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按《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理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屡犯不改者,学生教育管理科报请学校加重处分直至退学。

五、对宿舍管理员不认真履职,学生应及时向学生会男、女生部、学生工作处、总务处投诉,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问责,提升宿舍管理的能力、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严谨文明的生活习惯,制定本制度。

一、纪律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员的统一管理,尊重和配合宿管员的具体管理和服务,不准阻挠宿管员的工作和殴打、谩骂宿管员。

2、学生住宿由学生教育管理科统一安排。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不得私自更换门锁,不得将床位和钥匙转给他人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对宿舍的调整,学生凭校卡等相关证件进入宿舍。

3、寝室内严禁打麻将(任何学生不得将麻将牌带到学校,一旦发现给予没收),或以其它娱乐方式进行赌博活动,严禁酗酒闹事,严禁进行不健康、不文明的活动。

4、禁止在宿舍打球、溜冰、敲打水桶、脸盆、口盅等物品,禁止燃烧烟花、放鞭炮,禁止向楼下扔物品,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其它事故。

5、宿舍严禁存有利器和攻击性的器械(如刀具、木棒、棒球棍、枪械等等)。

6、为严防火灾和事故,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500W及以上)。

7、自行车、摩托车要放在宿舍外指定地点,不准停放在人行道、走廊和门口。

8、学生毕业必须按《学生入住与退宿制度》中有关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因故中途退宿的住宿生,离宿时需填写退宿申请,家长签字、学生工作处签字后到学生教育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

9、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学生早上6:30起床整理内务,不准睡懒觉;早上6:30开门,8:15~9:40为宿舍关门时间(宿管员搞卫生),晚上11:00(冬季10:30)关门;晚上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学生宿舍关网时间为23:30至次日6:00时。

10、住宿生必须按时回宿舍就寝,不得无故在外过夜,有事不归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

11、保持宿舍安静,学习、午休、晚休时间不准在宿舍内互访、喧闹、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开收音机、打电脑等,如因学习需要开收音机、打电脑,必须配带耳机。

12、禁止非本校住宿生在学生宿舍住宿,如有亲属来访需要住宿,可向宿管员提出申请由后安排。学生宿舍一律不准留宿他人,更不准留宿异性。

13、不准带外来人员及异性进入房间。若确有急事,可电话联系或到宿舍外交谈,因工作需要的本校职工凭工作证件经宿管员查验后方可进入。

14、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生火、烧饭及煮制其它食品,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品,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和开设小卖部。

15、每位学生都有义务维护宿舍安全,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人走锁门锁柜。遇到异常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16、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二、卫生管理

1、注重宿舍的养成教育,按照整齐美观的要求统一摆放鞋子、毛巾、脸盆、桶、热水瓶、饭盒等生活用品。

2、不准在室内外及宿舍大院内乱挂、乱放与大学生学习、生活无关的物品,墙上及宿舍门窗等不准张贴各种低俗的画像、图片。

3、讲究公共卫生,不准在楼内焚烧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不乱倒脏水,不乱丢杂物,不积存垃圾,严禁人为堵塞下水道、管道。自觉保持宿舍及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4、室内玻璃干净明亮,窗台干净无杂物;门、衣柜、桌椅干净,无污迹,桌椅摆放整齐;灯具、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无吊尘;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桌上、书架上物品整齐、干净、无尘土。

5、被褥用品干净,枕头、被褥折叠整齐在一间宿舍按同一方向摆放,蚊帐洁净吊挂整齐;床上物品按直线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6、便池内外干净,无堆积便纸,无尿碱,无臭味,隔板(或门)干净,设施完好;洗手间配垃圾桶一个,卫生用品等不可冲入厕所,如因此而造成下水道堵塞,清理疏通费用由本宿舍的学生承担。

7、门前实行“三包”(清洁、无杂物、无乱张贴物)。

8、住宿生每天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上用品、桌上用品及生活用品。寝室每天要安排值日生在上午7:30前将宿舍打扫干净。室内必须贴有值日制度及值日表,未履行职责的学生,应相应扣减其个人操行量化评分。

9、对宿舍卫生环境的检查采取寝室长日常检查与本楼栋学生自律委员会定期评比结合,检查和评比的成绩将会作为文明宿舍评比的客观依据。

三、水电管理

1、住宿学生要自觉执行学校及总务部门对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实践中养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好风尚。各栋宿舍要加强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养成“人离关灯、关水”的良好习惯。

2、学生宿舍以房间为单位安装水表、电表。住宿生应自觉用水用电。学校为每生每月免费供电5度,供水3立方,由水电管理员抄表,超标用电、用水的由学生自费购买。

3、以宿舍为单位,自行到总务处购买水、电,购买费用由宿舍内学生协商分摊。

4、为保证学生安全,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茶壶、电热棒、电饭煲、电水煲、电冰箱等大功率电器。如发现宿舍内有禁用的电热器具一律没收。发现正在使用的大功率电器则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多次违规者给予相应处分。

5、宿舍由专业热水公司装有学生洗澡用的热水计量表,由学生到热水公司办理热水卡后,按使用的热水量自行付费。

6、学生宿舍饮用水由宿舍成员共同协商后自愿租用饮水机和购买桶装水。

7、凡将私人电脑带入宿舍的,需到本栋宿管员处登记备案。学生私人电脑、音响设备带出校外,需持宿管员批条,门卫才准予放行。

8、学生宿舍如因违章用电,烧毁线路设备,肇事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处分。

9、爱护水电设施,不准任意破坏水电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0、不准私改电路私接电源、私自启封电表,私自增减水电设施,严禁各种偷电行为。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处分。

11、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学校工作人员和管理员有权进入房间内检查用电情况。受检房间应自觉接受检查。

12、凡违章用水用电的学生,学生教育管理科将建议学校取消其先进个人或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多次违规的通知其家长来校配合教育。

四、公物管理

1、标准宿舍每人配备大型组合床一套,用电和电脑网络插座各一个,照明灯具齐全,厕所有冲水器,澡室有冷、热水喉。

2、学生宿舍的家具由总务处管理,交由住宿生个人使用保管。总务处负责建帐,建卡,调出调入和维修工作,负责各栋学生家具的检查、报修、报损和报增工作。

3、凡在学校的学生在入住时必须办理家具使用备案手续。调整宿舍时,由管理员就地验收个人使用的单件家具和室内公用家具。经查验后到新宿舍领用家具,家具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4、各宿舍的家具一律不得私自转让、拆改、任意破坏和乱涂乱画。学生无权自行将家具搬出房外,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家具进行检查。

5、学生所用床、桌、凳、椅出现丢失或损坏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凡属全室共用的家具,由全室同学负责,赔偿标准由总务处核定。

6、退宿离校时,如数还清所配家具,否则不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有意损坏者重罚,不接受处理而私自离校的、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