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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年鉴定办法(2021)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学生处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年鉴定办法

 

学年鉴定是学校对学生一年来德育情况的考核。学生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严肃认真地总结和检查个人一年来在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及学习、劳动和体育锻炼、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主要收获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或缺点,明确今后努力方向。通过系统总结,争取每年都有新的进步和提高。

一、个人总结的内容

1、总结一年来政治理论学习的收获和体会。

2、在遵纪守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表现。

3、学习目的、态度、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及劳动课、体育课和体育锻炼的表现。

4、在学校、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5、担任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

注:个人总结内容字数在300~500。

二、鉴定的时间、方法与步骤

1、学年鉴定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应在下一学年第一个月完成。

2、班级鉴定。由班委会、团支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学生自我总结和学生的平时表现进行评议,要充分肯定进步,指出不足。班长根据评议小组的意见写出班级鉴定意见。

3、辅导员(班主任)评语。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个人总结、班级鉴定及学生平时表现和思想状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评语。

4、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核鉴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学生工作处对二级学院审核合格的学生鉴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年鉴定要求

1、填写鉴定表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要求字迹工整、书面整洁,不得涂改。

2、每次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学生鉴定表统一交二级学院办公室,由专人保管,并作为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奖学金的依据。

3、学年鉴定要及时归入学生档案。

4、学生鉴定不得私自涂改签署的意见,一经查出,将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