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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人群/学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人群/学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特殊人群/学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05]132号“关于促进贫困大学生充分顺利就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关心和援助贫困学生就业,加大对家庭经济贫困、身体残疾和女性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积极开展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使其顺利充分就业,经院党委行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罗海运任顾问、院长易理中任组长、分管院领导鲁玉桃、李波勇为副组长,招生就业指导处处长、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系部总支书记为成员的特殊人群/学生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殊人群/学生就业援助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援助工作的落实。

二、就业困难学生界定标准

1、就业经济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就业经济困难主要涉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零就业家庭、父母均为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单亲家庭、家庭地处“老、少、边、山、穷”地区,家庭无劳动力,且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伤残或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的、家中突遭天灾人祸,经济条件急剧恶化等7方面。

2、就业形象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身体健康状况或体貌条件明显欠佳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就业形象困难主要涉及本人身体残疾、本人长期患有身体疾病、本人身高、体型、相貌等条件明显欠佳等3个方面。

3、就业专业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专业选择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包括学生所学专业无直接对口就业渠道、所学专业人才市场需求失衡等。

4、就业能力困难,主要是指学生个人能力明显低于职业基本要求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

5、就业心理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心理素质偏低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包括就业心理准备不足、就业心理负担过重、就业心理恐慌等。

6、就业观念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因为择业观念和择业方法不能适应现实社会要求而造成的就业压力和就业困难,主要包括抱有不愿在基层工作、“宁到外企做职员,不到中小企业做骨干”等观念的学生,以及就业期望过高,对就业市场缺乏冷静认识的学生等。

三、就业困难学生申请援助的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乡、镇(或街道)、市(县、区)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或证件;

3、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日常生活及其它表现签署意见,并报系领导审核;

4、就业困难援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公示。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实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各系要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防止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因就业问题出现焦虑、悲观和不满情绪,帮助他们调整择业心理、提高择业能力,促使其全面分析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思路。尽可能地为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提供免费服务。要加大对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推荐力度,要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供需见面会,让他们主动接受用人单位的挑选。

2、在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两方面,通过“一对一”服务,加强援助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积极拓宽援助途径,进一步完善援助工作。开展对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心理辅导及“自救”教育。特别要使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自强、自立,把学校、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化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动力,以良好的成绩和过硬的本领回报社会。

五、工作措施

1、扎实做好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就业心理援助和指导工作。

各系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就业援助工作,要及时摸清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要将因自然灾害受害学生的家庭受害情况纳入其本人信息档案,以便于有针对性地采取就业援助措施。

各系要组织专人对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进行就业心理安慰和援助,把对他们的爱心传递到位,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到基层就业,到农村服务。对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各系要积极动员组织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参加报名应聘,多为他们提供择业和自我展示的机会,把实施就业援助的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思想稳定、情绪稳定、顺利就业。

2、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完善就业援助措施

1)从新生入学开始,各系要安排专任教师对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进行从学生成长、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方面实行“一帮一”、“一帮几”等多种方式的援助。

2)各系要建立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信息专项档案,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双选机会。

3)各系对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实施就业援助卡活动,对就业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采取提供求职资金、优先提供招聘信息等方式进行援助。对就业形象困难的学生进行职场形象指导。对就业专业困难和就业能力困难的学生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就业心理困难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逾越自己的心理障碍。为就业观念困难的学生开办有针对性的讲座,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求职之路等,及时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有关就业援助双选或就业咨询活动。

4)各系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要开辟就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包括代为购买车船票等,帮助他们顺利上岗。切实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跟踪服务,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助解决上岗后的思想及工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3、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稳定就业。

各系要以解决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就业和促进稳定为目的,因地制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1)各系在安置毕业生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

2)各系要积极开辟就业基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到基层就业,到农村服务。

4、开展创业扶持,带动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重点对有创业愿望并符合创业条件的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实行创业扶持,鼓励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积极落实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扶持等政策。通过创业扶持,促进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成功创业,从而带动更多的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

5、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竞争力。

各系要将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纳入援助范围。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或培训基地与企业联合等多种形式,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为重点,适应就业形式多元化的需要,为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提供免费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服务,实现培训需求与培训资源的有效对接,提高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技能就业的稳定率和收入水平。

6、完善基础工作,逐步建立起就业援助的联动机制。

各系要建立就业援助工作季度调度通报和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登记、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每季度向就业指导中心报送就业援助工作情况。就业指导中心建立就业困难学生台账和数据库,通过院系网络平台,实现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用人单位共享共用、动态管理。各系要将已进行登记的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作为重点,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为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扩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帮助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实现职业发展。

7、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督导检查机制

1)广泛宣传,为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系要结合毕业教育,面向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广泛开展就业援助的宣传工作,让每一名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都能了解就业援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具体做法。同时要鼓励他们自强不息,自主择业,主动创业。要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献计献策,解决好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就业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咨询。认真履行援助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的职责,积极赢得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为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顺利就业、成功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健全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援助工作的督导检查机制。

各系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援助工作,互相协调,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有效地做好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就业援助工作,努力为就业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女生的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提供岗位、创造条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14日

2014

02/14

来源:工业自动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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