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创造整洁、舒适、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宿舍由学生工作用处、后勤产业处统一安排与调配,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配房间或改变学生宿舍的用途。

    2、新生入学时,凭报到程序表由所在系部统一安排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

    3、全体住宿生均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学院宿舍调整安排,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搬迁工作,不得破坏和带走房间里的公有设施。

    4、我院学生必须在学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不需要在学校住宿的,须由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学生家长保证书,经班主任、系部及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5、住宿生不得无故晚归,不准无故外宿。确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外留宿者,须事先写出外宿申请,注明外宿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系部审批。

    6、严禁学生校外租房住宿。

二、秩序管理

    1、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熄灯就寝,宿舍大门按规定时间关闭,大门关闭后,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者,必须向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同时要履行验证登记手续。进出人员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或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在宿舍张贴、收藏、阅读、观看淫秽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内张贴大、小字报、广告等。

    3、上课、午休、自修时间及熄灯后宿舍内必须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放音响、跳舞或进行其他文体活动。

    4、不准在房间、走廊进行重器械健身、打球、踢球、滑旱冰等。

    5、未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宿舍区从事经商活动。

    6、学生宿舍不准留宿非本舍人员,不准留宿异性。

    7、除履行公务,执行修缮、清查校产和检查卫生等活动外,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三、安全管理

    1、学校师生员工进入学生宿舍,必须佩戴校牌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无校牌、证件者,均需接受值班人员盘问并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2、外人来访必须办理验证登记手续,有效证件留押在值班室,探访完毕,须在登记本上登记离开宿舍时间并取回证件。

    3、学生搬带贵重物品进出宿舍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在值班室登记;学生带出宿舍的旅行袋,值班人员有权盘问。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燃烧废纸杂物等;严禁破坏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

    5、提高警惕,注意防盗。遇有陌生人进入学生宿舍要立即查问,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贵重物品和钥匙要妥善保管;离开房间要关好窗,锁好门。

    6、严禁携带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学生宿舍大门根据春秋作息时间在上课、晚自习和就寝时间按时上锁、开门,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或爬铁门进出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与门卫联系。

四、水电管理

    1、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停,杜绝“常明灯、长流水”。

    2、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棒等电器。

    3、不准在宿舍内乱接乱拉走廊和其它房间的灯线。

    4、学生宿舍内,水电实行定额使用,超额自负。

五、卫生管理

    1、学生宿舍以房间为单位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负责每天房间卫生的打扫与整理工作。每周一早晨全体宿舍成员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2、严禁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废纸、果皮、酒瓶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不准在墙上张贴标语字画,学校规定的张贴要用透明胶贴在指定位置。

    3、保持室内外整洁。不准在宿舍内或走廊上生火煮饭菜。

    4、便后要冲洗厕所。严禁将卫生巾、抹布、薄膜袋、洗发膏等杂物丢入便坑,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违者除负责疏通费用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5、严格按照我院《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整理内务。

    6、院、系学生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干部要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和内务检查,每月末要依据检查情况评出“文明寝室”。

    7、学生毕业离校或搬离房间,必须在离开前搞好房间卫生。

六、公物与设施管理

    1、新生入校时,由班主任与后勤产业处办理好宿舍房间财产交接手续,填写好财产交接清单。学生毕业离校时,按财产清单数目将财产交还后勤产业处,财产若有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中途更换宿舍或学生休学、退学、转学等都要办理宿舍财产交接手续。

    2、学生宿舍的公有财产,不准擅自搬动,不得随意拆除。

    3、学生对自然损坏的公有设施,须及时报告,以便维修和更换。对人为破坏的,要追究责任,照价赔偿,直至纪律处分。

 

学院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曹家坪45号(东院)郴州市工业北道49号(北院)邮政编码:423000
院办电话:(0735)2322548 2831231    传真:(0735)2322508
网络维护:学院网络中心 段宇奇 王晶 王鑫 张乐 艾伟
电话(Tel):(0735)2322548 E-mail:czzy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