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大学生村官考公务员可优录
据新华社电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力军。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选聘高校
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中央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度重视
问:为什么要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答: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
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对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
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对于引导高校毕
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重大而
深远的战略意义。
选聘数量为10万名 每年选聘2万名
问:对选聘的规模、数量和具体名额分配是怎样考虑的?
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
5年。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
问:哪些人可以报名应聘到村任职?他们与以往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如何衔接?
答: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报名应聘,
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对于各省(区、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
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研究制定了8项激励和保障政策
问: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激励和保障政策?
答: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到村任职,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
8项激励和保障政策:
一是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
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
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二是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是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
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四是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
一招考。
五是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六是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是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八是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此外,对选聘到村任
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还将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
东、中、西部地区人均每年0.5万元、1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地方财
政承担。
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
问:高校毕业生应聘到村工作以后,一般担任什么职务?对他们将如何进行管理和服
务?
答: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
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
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
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
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
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
不得借调使用。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
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选择其他方式就业、创业。